第1条 为了有效评价管道外覆盖层状况,应采用非开挖检测与部分开挖检测相结合的检测手段。开挖检测以非开挖检测结果为依据,确定开挖位置与开挖数量。开挖数量的确定原则见表1-1:
表1-1 管段需开挖进行直接检测数量2. 整条管线的最少开挖数量:GB1类高压燃气管道的开挖数量为平均应为1.5个/KM;GB1类A级次高压燃气管道平均每公里不少于1个、GB1类B级次高压燃气管道平均每公里不少于0.5个;GB1类中压燃气管道平均每公里不少于0.25个。
3. 开挖点应是最有可能发生问题的管段;
4. 表1-1只是开挖最低要求,必要时,可适当提高开挖数量。
第2条 适合于埋地钢质管道外覆盖层非开挖检测的方法主要有交流电流衰减法、交流直流电位梯度法、阴极保护电位密间隔没试法。
第3条 外覆盖层地面非开挖检测要素
应重点检测埋地钢质管道的外覆盖层总体状况、阴保效果检测、破损点分布与大小、破损点严重程度与阴阳极状态等关键项目,采用埋地钢质管道外覆盖层检验检测组合技术方法,见表1-2。
表1-2 埋地钢质管道外覆盖层检验检测组合技术方法
第4条 外覆盖层直接开挖检测
1.地面开挖检测是进行埋地钢质管道外覆盖层评价的重要步骤,是为了验证地面非开挖检测检测的准确性,同时,也是对非开挖部分进行校验。
2.外覆盖层开挖检测内容
(1)在开挖前、开挖过程中、开挖后以及防腐层去除前应拍摄彩色图片,并完成下列测量项目:管地电位,测量土壤电阻率,采集土壤样品,采集地下水样品,测量防腐层下液体PH值;
(2)外覆盖层检查项目:外覆盖层结构、外覆盖层外观、外覆盖层厚度、外覆盖层粘结力,绘制外覆盖层破损图;
(3)对适合进行电火花检测的外覆盖层还应进行针孔检查。
第5条 燃气压力管道外覆盖层的状况,用状况等级来表示。状级别划分为1级、2级、3级和4级四个等级,其代号分别为1、2、3、4。
(一)状况等级的划分方法如下:
1级:外覆盖层制造资料齐全,设计、制造、检验符合有关法规和标准要求的;在设计条件下能安全使用的。
2级:外覆盖层制造、检验资料不全,设计、制造、检验质量基本符合有关法规和标准要求。
① 新建、大修后的外覆盖层:存在某些不危及安全且难以纠正的缺陷,但取得设计、使用单位同意,经检验单位监督检验,出具证书,在设计条件下能安全使用。
② 在用管道外覆盖层:材质、强度、结构基本符合有关法规和标准要求,存在某些不符合有关规范和标准的问题和缺陷,经检验单位检验,报告结论为三至六年的检验周期内和规定的使用条件下能安全使用。
3级:外覆盖层设计、制造、检验不符合有关法规和标准要求及存在其它严重缺陷等问题,但使用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经检验单位检验,可在一至三年检验周期内在限定的条件下使用。
4级:缺陷严重,严重危及管道安全运行,应予以立即修复。
(二) 在用埋地管道外覆盖层状况等级定级工作,由承担该管道专业性检验工作的检验单位负责。新建、扩建的埋地管道外覆盖层的状况等级,由承担该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的检验单位负责评定,在报告中应明确外覆盖层的“状况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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