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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阿尔伯塔省的管道通行权
点击:2093 添加时间:2010-5-12

    为达到使用他人土地或不动产从事管道运输的目的,保护土地所有者及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加拿大设立了管道通行权。同时,加拿大联邦及各省又颁布了一系列与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措施,以保证管道通行权的正确使用。管道通行权作为一项附属于土地所有权的他项权利,在加拿大的广大城市和农村非常普遍。

一、什么是管道通行权

管道通行权是土地所有者将其地下的土地权利授予国家或某一公司用于承载、铺设、建造、维护、使用管道的权利,是个人、公司或市政当局有权以某种方式使用土地所有者财产的一种协议。

设定了管道通行权后,土地所有者继续拥有土地的所有权,只是放弃了部分权利。该权利需要依法进行登记,国家或公司作为登记权利人,应该仅就规定目的使用该项权利。一般来说,管道通行权一直存在,并随土地的转让而流转,当土地被出售时,根据法律规定,该项权利和义务被自动地从一个所有者转移给另外一个所有者,直到管道通行权的持有者将其终止。

管道通行权为条带状的土地,一般在18-30米之间,管道理放在管道通行权之内地下3-5英尺(大约在0.9米到1.5米)的地方,管道的埋放深度随地表的高低不同和地表土地利用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农业用地下埋放的管道,距地表高度不得小于1.5米,以避免干扰地面农业耕作。管道通行权沿线一般需要树立管道标示牌,用于指示管道的大体位置。

对于宗地现有的管道通行权信息,可以直接从土地权利办公室备案的图件和档案中获取,也可以向管道通行权的持有者咨询,管道公司通常对管道通行权的状况和与之相关的土地使用限制了如指掌,第三个信息渠道是阿尔伯塔省土地测量师协会或者其他法律机构,他们熟知管道通行权协议。

 

二、与管道通行权有关的法律规章

为保障管道通行权的顺利实施,维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联邦和各省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包括;

1.《土地权利法案》

加拿大《土地权利法案》第69款对管道通行权utilityrightofway,"U.R.W."进行了明确定义,是制定与管道通行权相关的各种法律规章制度的根本依据。

2.国家能源委员会的《管道规章》

1997年2月,加拿大国家能源委员会颁布了一个《管道规章》,对管道通行权的获取、补偿等具体问题进行了详细说明,对全国和各省起指导作用。

3阿尔伯塔省能源和公用事业委员会的《阿尔伯塔省管线和地上权利法》

阿尔伯塔省的能源和公用事业委员会对完全位于其省境以内的管道通行权进行管理,制定规章,调解纠纷2000年该部发布了《阿尔伯塔省管线和地上权利法》,对管道通行权的若干问题进行了说明。

4.阿尔伯塔省土地测量师协会的解释

阿尔伯塔省土地测量师协会是依据省级法律建立并管理的,用于保护公众在不动产边界事务中利益的专业机构,它的作用是在撰写不动产报告时对管道通行权的边界进行测量,负责解答土地所有者就管道通行权提出的问题。

 

三、管道通行权的取得与终止

管道通行权的取得与终止程序如下;

1.确定管道的具体路线和位置

一旦管道铺设计划得到许可之后,就要通过测量确定管道的具体路线和位置,根据《阿尔伯塔省测量法(AlbertaSurveysAct)》,在告知土地所有者之后,测量员有权进入土地进行测量,其间造成的损失由管道公司负责赔偿。

2.土地所有者与管道公司之间的磋商

当管道的具体位置确定之后,公司就要与土地所有者进行磋商,具体的磋商时间由公司来定,讨论管道通行权和相关的用地要求,具体包括:永久性的管道通行权用地和临时性的工程用地,临时工程用地是一项短期用地l同,不需要征地,不必订立正式合同或通过权合同。对于管道通行权,公司必须根据《国家能源委员会法案》第87款向受影响的土地所有者或承租者发放一个《通知》,发放该《通知》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未来土地所有者或承租者在让渡其管道通行权之前,对将要进行的管道铺设活动有一个详细了解,从而能够更好地保护他们的权益,如果土地所有者在看到《通知》之前,签订了土地获取协议,那么该协议无效。《通知》必须包括以下各项内容:

管线占地的所有者及土地的说明;

公司对占用土地的补偿数量;

公司对管道占地的评估及补偿方式;

管线批准程序的详细说明;

对协商过程的说明以及当公司与土地所有者就补偿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所使用的强制措施的说明。

当《通知》被发放给土地所有者或承租者之后,如果公司决定不再占用其土地,那么公司有责任付给土地所有者一定数量的赔偿金,例如,对用以管道通行权的部分土地,因预期将要建设而没有在生长季节耕种所造成的损失的补偿。如果工程取消,同样也要偿付由此而产生的农业生产损失。

3.签订管道通行权协议

管道通行权协议是土地所有者与管道公司之间签订的法律协议,根据该协议,公司有权使用土地所有者一定范围内的不动产,用于管道的铺设、运转、维护、修理、重新安装和移动,其目的在于在保护土地所有者应有权益的基础上,确保管道的安全运转和正常维护。管道通行权协议是目前土地所有权协议的捆绑协议.一旦签订,今后所有的土地所有者都要遵守,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在土地权利中心登记并备案。它是管道公司获取管道通行权的重要依据,是对管道通行权的具体细节、土地所有者和管道通行权持有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土地所有者的获偿权,管道公司的进入权和土地复垦义务)、土地使用限制等问题进行详细说明的最为重要的文件。尽管每一宗地的管道通行权协议都可能互不相同,但必须满足《国家能源委员会法案》第86款的若于规定,至少包括以下条款:

土地获取补偿按所有者意愿一次性全额支付或在一定时期内按年或月平均支付或不等额支付;

在选定的按年或其他阶段性支付方式下,对每5年内的补偿额进行核查;

对因公司活动所造成的所有损害进行补偿;

对因公司行为引起的债务、伤害、索赔、诉讼所产生的损害进行补偿,而因土地所有者疏忽、故意或不当行为所引起的类似损害不在其列;

除非获得土地所有者对他项权利的使用许可,当土地根据协议被限定用途时,使用土地用于管道和其他设施建设将受到限制;

4.上地的进入权

管道通行权的持有者根据管道通行权协议自动取得土地进入七,并继续保有再次进入土地或不动产对管道进行检查和修理的权利。国家能源委员会有权征用土地用于管道建设。一旦管道方案被通过,在没有签订管道通行权协议的地方,管道公司可以向国家能源委员会申请,请求获得土地强制进人权(土地征用)。

5.设定控制区

除了指定的通行权以外,根据管道通行权协议,两侧还需要再预留出30米的控制区,其目的是为了限制那些能够对公共安全、环境或对管道运转造成威胁和破坏的挖掘活动。任何人为了任何国的(例如筑路,修渠,挖防空洞或挖地基)在30十的控制区以内使用动力设备或爆炸物进行开凿都必须首先获得公司的许可,如果公司不同意,申请人可以向国家或省级能源部提起上诉,请求裁决。

6.管道通行权的测量

阿尔伯塔省土地测量师协会负责对本省的管道通行权进行测量确界,绘制管道通过权平面测量图。

7.管道通行权的登记

管道通行权的登记由土地权利办公室负责,无论管线长短,涉及宗地数量多少,都需要逐宗登记管道通行权,并记录在土地权利证书上。登记内容包括:用语言文字描述的管道通行权的界限和范围,所通过管道的编号、受益人和受让时间,以及由阿尔伯塔省土地测量师协会绘制的管道通行权平面测量图。另外,土地权利办公室要对管道通行权协议进行备案。

8.管道通行权的终止

当管道公司不再使用管道,管道通行权持有人或土地所有者都可以向国家或省级能源部门提出申请,请求废弃管道,并挖出已埋放管道,然后向土地复垦部门提出申请,请他们对管道沿线进行检查,发布复垦证书。同时,在土地权利办公室的土地登记册和土地所有者的所有权证书上将该宗地的管道通行权注销。

 

四、权利与义务

1.上地所有者的义务

为了确保管道运输安全进行,管道公司能够顺利接近管道进行检修,土地所有者应该严格遵守管道通行权协议中的土地利用限制条款,每一个协议都会具体指出针对某一特定不动产的土地利用限制。禁止在管道通行机内从事的活动主要有:

建筑房屋,建设地基(例如,花园小棚,天井,游泳池,小屋、碟形卫星天线等);

种树;

挖井或挖坑;

爆破;

打桩或钻采。

如果原来为农业用途,设定管道通行权之后,允许在管道通行权之上继续进行耕作,管道通行权内通常允许的用途包括:

园艺、草地、低矮灌木和大部分耕作用地;

畜牧;

用于徒步旅行和骑马的小路。

只要不会造成安全隐患,没有限制对地下设施的接近,这些用途都是许可的。土地所有者在管道通行权内或离管道通行权很近的土地上从事任何建设或改造不动产之前都应该同管道通行权持有者进行协商,征得其允许。

在土地所有者决定横穿管道通行权时,也要征得管道通行机持有人的同意,横穿管道通行权的行为主要有:高架或地下公共基础设施,道路,车道,沟渠,平坡或者改变管道通行权的地表土壤。

如果土地所有者擅自对管道通行机内的土地进行改造或建筑房屋,拆除所有违章建筑的费用由土地所有者自己承担,对于由此而导致的损失,管道通行权持有者概不负责。

如果管道暴露地表,部分管道距离地表的距离变近,管道发生泄漏或运送物质溢出,土地所有者有义务及时向管道公司或能源部门汇报,确保修补措施及时。

一般说来,管道通行权对财产转移没有什么特别的影响,但这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动产的价值可能会受到管道通行权的影响,不动产所有者或购买者应该考虑管道通行权的影响,在购买不动产时,应该首先获得不动产报告,核查一下这块土地是否有管道通行权,和其他任何附带的土地利用限制,事先了解可能会限制土地利用的管道通行权是土地所有者的责任。

2.《近通行权持有者的义务>>

铺设管道时,管道公司必须遵守环境保护部门所制定的有关表上处置的规章制度。管道铺设完毕之后,公司负责使财产恢复原状或比原来更好的状态,包括修复建筑期间被搬走或破坏的围墙,具体的土地保护和土地复垦问题由土地复垦机构负责。如果管道通行权内的建筑垃圾没有被恰当处理,表上没有得到回填、平整、种植、播种,土地所有者可以向公司就此问题提出质疑,如果问题仍未得到妥善解决,可以向土地复垦部门反映,土地复垦部门有权命令管道公司立即给予解决。

在对管道进行维护、修理时需事先通知土地所有者,并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如果管道建成后土地发生沉降,管道公司必须将不动产恢复到原来的状态,并负责赔偿因在一段时间内不能使用沉降部分土地而造成的损失。

负责维护管道通行权内由管道通行权持有者所有的建筑物和标识牌等。

3.土地所有者的权利

在签订管道通行权协议之前,土地所有者有权了解管道建设的具体情况,享有知情权。

根据阿尔伯塔省的立法,如果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允许在自己的土地上安装管道,他就有权为让渡管道通行权获得补偿。

根据国家能源委员会法案,联邦境内所有的土地所有者都有权就管道公司所造成的损失要求全部赔偿。

土地所有者有权拒绝提供管道通行权。在对管道通行权进行登记时,必须征得土地所有者的同意。当土地所有者拒绝授予管道通行权,而管道公司以强制方式获得管道运行权时,土地所有者仍旧拥有获偿权。

4.管道通行权持有者的权利

通行权持有者(受让人或受益人)拥有管道通行权协议中所规定的在管道通行权内铺设、维护、使用管道的权利。

当管道通行权持有者对管道进行挖掘、修理等活动时,有权进入管道通行权地区,只要出示相关证件,土地所有者不得阻止。

 

五、补偿规定

1.补偿费的构成

在确定补偿金时,为能够通过协商获得满意的解决方案,管道公司通常雇佣资质评估师和顾问,如果个人对管道公司的评估不满意,个人可以同公司进行商议,由公司出资再进行一次独立的评估,土地所有者也可以要求管道公司支付签署协议之前求助法律顾问的费用。在铺设新管道时,土地所有者得到的补偿类型主要包括:

进入费。

管道通行权利金或土地价值补偿金--是管道公司为购买管道通行权而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等于管道通行权占用的土地面积乘以所在地区土地的公平市场价值。

损失赔偿金--管道公司要对所造成的损失全部进行赔偿。

主要包括临时土地利用费、产量损失或牧业损失赔偿金、误工费等。管道公司以强制方式获得管道通行权时,付给土地所有者的补偿金数量由地上权利部确定。

管道通行权利金(土地价值补偿金)和进入费必须在安装管道之前就先行支付,为了能够正确评估损失,损失赔偿金通常是在管道铺设完毕之后,按收获季节进行支付。

补偿方式分为实物补偿和现金补偿两种。

在管道正常运转期间,如维护、修理管道时对土地所有者的财产造成了损失(如损坏了农作物),管道公司也需用价赔偿;如果管道发生泄漏,所运送物质溢出,管道公司要负责赔偿因此造成的环境、经济损失。

2.出租土地补偿金的分配

私有出租土地

对于出租的私有土地而言,在安装管道之前,管道公司一方面要获得土地所有者的同意,并同其签订管道通行权协议,同时,管道公司还要征得土地使用者的同意。

土地所有者有权获得进入费和管道通行权利金(土地价值补偿金),土地使用者通常有权获得因安装管道而造成的损失赔偿金。

国有出租土地

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人是否能够得到赔偿取决于国家与土地使用者之间法律协议的类型。一般说来,在国有土地上铺设管道时,不必支付管道通行权利金和进入费。但在铺设之前,管道公司必须征得国有土地使用者的允许,国有土地使用者有权获取损失赔偿金。

3.仲裁与土地所有者协会

如果土地所有者对管道公司支付的补偿金额不满意,可以:

与管道公司再次进行协商;

再次协商不成,根据国家能源委员会法案第90款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法案指出,如果通过仲裁,判给土地使用者的赔偿金数量超过了管道公司所付数量的85%,公司将承担所有的法律诉讼、评估和土地所有者在申请仲裁时的费用,如果没有超过85%,由仲裁委员会自主分配法律诉讼、评估和仲裁费用负担比例。

尽管如此,就单个土地所有者来说,该程序也是相当昂贵且耗费时间的。因此,在补偿的过程中,很多土地所有者会与自己的邻居组织起来建立一个利益团体(有些地方叫土地所有者协会),这是一个互利的措施,对土地所有者来说,可以更好地维护自已的权益,获得满意的补偿;对管道所有者来说,这样可以减少协商者的数量,加快补偿速度和管道铺设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