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穿越河流按下列要求设计: (1)大型穿越工程应按百年一遇洪水设计,中型穿越工程应按五十年一遇洪水设计,小型穿越工程应按二十年一遇洪水设计。 (2)穿越管段应垂直于水流轴向;如要斜交时,交角不宜小于60°。 (3)在通航河流上的穿越管段埋深,应防止被船锚或疏航机具损坏。穿越工程的各项措施不得影响航道通行,并应征得航道主管部门的同意。 (4)穿越管段与桥梁间的最小距离应满足表3.9的规定。若采用爆破成沟,应经计算增大安全距离。 穿越管段与桥梁间距离(m) 桥梁等级 大桥 中、小桥 间距要求 ≥100 ≥80
(5)穿越管段与港口、码头、水下建筑物或引水建筑物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200m。 桥梁上游300m范围内的穿越工程不应低于该桥的设计洪水频率标准。 (6)穿越河流或冲沟时,应注意两岸自然演变冲刷。若穿越工程改变了自然状态,尚应分辨一般冲刷、局部冲刷。 (7)穿越管段若有备用线或复线时,与备用线或复线的距离:河床部分不宜小于40m,河滩部分不宜小于30m。 (8)穿越堤基的管道,且两岸地面低于河水位时,应设止水环或阻水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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